OURs對國土復育條例與國土計畫法的簡短聲明

OURs對國土復育條例與國土計畫法的簡短聲明 981130

一、行政院版國土計畫法空有國土復育精神,卻缺乏落實機制。故朝野應重視民間團體所提之重點條 文修法意見,令國土計畫更具備國土復育的內涵。現行針對國土保育、規劃,已有水土保持法、區域計畫法等法源,但山坡地濫墾、都市濫建等現象仍然存在,最主要的問題是政府權責無法整合及執行力不佳。(註1)
       
二、國土復育條例與國土計畫法必須兩相並重,不可偏廢。故朝野應持續推動國土復育條例立法。(註2)

三、在國土復育條例與國土計畫法立法過渡期間,政府仍應持續落實已訂定完成的「國土復育策略方案暨行動計畫」。
讓退輔會在台灣經營的四大高山農場棄耕造林,復育生態,並減少未來公有山坡地與海岸之BOT案,而不是僅強制原住民遷村下山;
其他當務之急尚有:暫停公有土地及不當轉移給台銀等土地之標售與BOT、勿繼續開放將山坡地、保護區、行水區、農地變更開發蓋房舍、勿再以「公共設施容積移轉」作為土地徵收補償機制與財政收入來源。

四、「國土計畫法」與「國土復育條例」主管機關目前分屬內政部和經建會,建議應由總統府成立整合性「國土小組」,以提升國土相關法令之視野與影響。

註1:

「國土計畫法」歷經十幾年的討論與多次進出國會,政院又再次提送立法院作為本會期「最優先法案」。都市改革組織(OURs)本於關注臺灣國土環境之永續發展,已多次邀集相關民間團體進行討論(附件一),持續針對國土計畫法提擬民間版條文建議。
相關訊息請見OURs網站:http://www.ours.org.tw/blog/ours/2009/10/21/90

註2:

「國土復育條例」目前並未有新版行政院草案,僅有民94年提出之草案,但已遭杯葛。目前已知國民黨籍立委黃昭順有提出一新版本,民進黨黨團亦正提擬中,敬請大家持續關心,促進朝野共同推動國土復育條例。相關訊息請見環境資訊中心:http://e-info.org.tw/node/3217
 

相關附件如後,將持續補充。

附加檔案大小
行政院國土復育條例(民94).doc110 KB
黃昭順國土復育條例.doc105.5 KB
國土復育條例版本比較.doc122.5 KB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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