屏管處:若屬違建 拆除解約
2007-11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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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委會林務局屏東管理處處長簡益章表示,為避免對「別墅」與「工寮」、「小木屋」的認定誤差,他將派員前往查明,若真有違建別墅,林政單位將限期要求其拆除,並停止續約辦理租地造林。
簡益章說,為了植樹造林以保持水土、涵養水源,該處潮州事業區第一林班,確實辦理租地造林;工作人員也搭建二十多個工寮,作為臨時遮蔽風雨,與存放農具、樹苗與糧食等之用。
簡益章表示,從立委指稱的位置初步研判,就是屏管處潮州事業區第一林班租地造林的地點,該區屬於國有林地,並非位在大武山自然保留區之內,也不屬於原住民保留地。
他說,林班地出租造林,工作人員必須長時間待在山裡;為能遮風避雨,林務局准其搭建臨時棲身的工寮,並可放置農具、樹苗與糧食等,建材則以木料、鐵皮為主。
目前第一林班內約有二十多個工寮。租地造林契約一次簽九年,造林完成經驗收後,承租者若造林績效良好,可再申請續約,但造林完成後工寮就要拆除。
朱武智/台北報導
中國時報 2007.11.27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