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產局爆弊》10官員應訊 歷年首見
2007-11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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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調昨天上午大舉搜索財政部國有財產局,調查台北市大安區一塊土地的讓售案,並帶回國產局、北區辦事處共十名官員偵訊。這應是國產局有史以來被檢調約談人數最多的一次。
據指出,這塊地是在凍省後,林務局移交給國產局的土地,原本是林務局的員工宿舍,後來峻和建設向國產局提出證明文件,表示在八十二年七月廿一日前已使用這塊地,國產局便依規定將土地出租給峻和建設。
峻和建設取得承租人身分後,利用國產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,「非公用財產類之不動產,其已有租賃關係者,得讓售與直接使用人。」向國產局申請讓售,因此可以不用透過標售,以市價拿到這塊土地。
這塊房地原本是林務局宿舍,峻和建設為何有資格申請租用?據透露,當初凍省後,國產局接收許多單位移撥的土地,根本沒有能力一一勘驗,才讓峻和建設有機可乘。至於峻和建設是否提出假證明申請租用,官員不表示意見,只說如果文件是假的,峻和就是偽造文書。
官員說,如果是讓售,國產局會派員查訪當地市價,經過估價委員會通過才會讓售;至於畸零地則以公告現值計價。
【聯合報╱記者賴昭穎/台北報導】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