承租戶:鋼筋水泥工寮 四年前合法
2007-11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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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於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指控屏東林管處失職違法、讓承租國有林地的民眾在造林地上蓋別墅一事,多位承租人都澄清他們蓋的只是「工寮」,而且造林是公益活動,林管處並沒有補助他們多少收入。
承租人也都強調,林管處幾乎沒有補助他們造林,不少人都是把造林當成休閒活動,假日上去活動筋骨、呼吸新鮮空氣罷了。
承租人之一的洪運華先生表示,他的確在造林地搭了一間工寮,建材包括磚塊、鋼筋水泥、鐵皮和玻璃等,但他強調,當地的工寮在搭建前,都必須先向林管處申請,不能亂蓋,他的也不例外。他舉例,曾經有人用貨櫃屋亂蓋工寮,結果林管處的人一巡視,就被要求拆掉了。
洪先生解釋,雖然林管處現在只允許蓋鐵皮工寮,但一開始的規定沒有那麼嚴格,鋼筋、水泥都是可以用的建材,大約四年前才改成現在的規定,如果沒有記錯,他的工寮應該是最後一間「鋼筋水泥工寮」。
承租人丁寶猜女士也坦承,她的工寮是用鋼筋、水泥和鐵皮蓋成,但已蓋了十幾年,當初申請建造時也獲得林管處同意,她不清楚有何不妥。
另一位承租人吳家慧女士則不願多做回應,她只說,自己的工寮是鐵皮搭建的,「別人有的工寮蓋得很漂亮,你應該去問他們!」
姚盈如/台北報導
中國時報 2007.11.27





